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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

发布时间:2018-09-01 浏览次数:6793

南开大学新教职工,您好!欢迎加入南开大学教职工队伍。为了更方便、快捷地办理报到手续,请仔细阅读以下报到程序。

程序1 报到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并进行体检,办理工作派遣落户手续

1.学历学位认证

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注册后,递交以下材料:

(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

(2)在国(境)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需认证的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6)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模版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

可登录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入注册帐户查询认证进度。

2.体检

到三级甲等医院做常规入职体检,项目涵盖:心电图、血常规、肝功、B超、胸透以及其他常规体检项目,最后有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

3.派遣落户

向南开大学人事处流动调配科(南开大学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9室)递交以下材料,学校统一至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办理人才绿卡,开具留学人员工作介绍信,并为非津户籍人员领取《出国留学人员落户通知》:

(1) 注册并登录“天天问津”网站(http://ttwj.gov.cn),选择引进人才“绿卡”窗口,注册填写《人才绿卡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并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护照(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个人信息页);

(4)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工作(劳动)关系的证明;

(5)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博士后还需提供国(境)外博士后研究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以及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还需提供国内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和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非津户籍人员适用)。

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六层

网址:www.cscse.edu.cn

电话:010-62677800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三楼

电话:022-83869366


程序2 到南开大学人事处流动调配科(南开大学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9室)报到

1. 本人须持以下材料报到

(1)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人员工作介绍信及四份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本科至最高学历,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五份复印件;

(4)本人有交通银行借记卡的,需将银行卡卡号所在面与身份证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本人手写签名,该银行卡将作为工资卡使用(尚未办理交通银行卡的,由人事处交财务处统一办理);

(5)一寸照片一张、二寸照片三张;

(6)近期三级甲等医院常规体检材料;

(7)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工作(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复印件;

(9)户口页复印件。

2.本人签到并领取以下材料

(1)《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

(2)《干部履历表》一式两份;

(3)《存档人员登记表(单位)》一式两份;

(4) 人才绿卡;

(5)《出国留学人员落户通知》(非津户籍人员适用);

(6)《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

(7) 校徽一枚。

程序3 将上述材料填好后交回南开大学人事处流动调配科,办理工作证,人事处开具介绍信

其中,《聘用合同书》须本人签字,并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送交人事处;《干部履历表》经学院党委审核盖公章后,连同《存档人员登记表(单位)》交回人事处。

办理工作证(10个工作日后可领取)。

人事处为本人开具介绍信。

程序4 到本人所在学院报到

持人事处开具的介绍信到学院报到。

天津市户籍留学人员由此跳转到程序6。

程序5 非津户籍人员办理户口进津手续

1.博士毕业生持人才绿卡(B卡)、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和个人页)、南开大学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及复印件和《出国留学人员落户通知》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河东区卫国道148号)办理户口进津手续,领取登记户口通知书。

硕士毕业生须于报到次月26日以后至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一楼)办理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两份);并持人才绿卡(C卡)、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和个人页)、《聘用合同书》、南开大学集体户口首页、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出国留学人员落户通知》、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两份)到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三楼)办理户口进津手续,领取登记户口通知书。

其中出国前注销户口的,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赴原籍领取户口迁移证。

3. 持原籍开出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和学校《新教工落户须知》所需材料,到南开大学户籍室(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西区公寓5号楼1单元101室,电话022-23507997)办理落户手续。

程序6 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1. 党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人员,持开往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抬头)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南开大学党委组织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综合业务东楼337室,电话022-85358197)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 党组织关系在天津市的人员,持开往南开大学党委组织部(抬头)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南开大学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报到程序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