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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博士后进出站要求与流程(2026年10月更新)

发布时间:2026-10-10 浏览次数:34515

联合培养博士后是南开大学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单位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合作,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承担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事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博士后的待遇和相关经费。流动站负责学术指导。

合作单位一般需缴纳管理费1.5万元/年、专家指导费0.5万元/年起,部分学院(单位)收取学院管理费,详细请咨询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学院(单位)。


第一部分 进站

1.博士后本人自主联系学院、导师,在导师、学院确定接收并明确合同内容后,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选择相应身份填写入站申请。博士后本人持以下材料至学校人事处博管办办理进站(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1,电话022-85358586),不接收个人邮寄办理。

进站所需材料(1-7 项请按顺序排列好,并额外复印2套,3套材料分别按顺序整理排列)

①《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最后一页,申请人需签字写日期)

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第一栏由博士后本人或其存档单位填写。

第二栏“招收类型”,国家级工作站选择“流动站和工作站联合招收”,省级创新实践基地一般选择“其他”。工作站或省级创新实践基地选择“同意接受申请人档案”“同意招收”后,在工作站设站单位处签字盖章。

最后至南开大学人事处博管办——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1办公室盖章后,上传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

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此表由流动站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工作站和省级创新基地还需准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

(第2、3项表格请至官网下载: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chinapostdoctor.org.cn)

④ 专家推荐信 2 份

⑤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保证清晰)

⑥ 博士毕业证复印件

⑦ 博士学位证复印件

⑧ 联合单位出具的博士后政审材料原件一份。

⑨ 培养协议一式四份。如需协议模板请在学院同意招收后,联系学院人事秘书获取或发邮件至nk610@nankai.edu.cn说明情况。在标准协议基础上,由博士后、联合培养单位(或工作站导师)与南开大学专业学院(或流动站导师)共同约定工作任务。


2.博士后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完成进站后10个工作日内,工作站或省级创新实践基地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用和专家指导费用,缴费信息如下:

南开大学账号

全称:南开大学

账号:120066032010149600156

汇入地点:天津市

汇入行:交通银行南开大学支行

转账时请备注:博士后+进站人员姓名。

转账后需3个工作日入账。开具发票报销请以单位名义转账,个人名义转账只能开具收据。转账后发送邮件至nk610@nankai.edu.cn告知,邮件内容注明博士后姓名、发票抬头、单位税号、需开具的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



第二部分 在站管理

1.省级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基金经费发放至学院,相关报销请在学院完成。

2.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依托工作站申报博士后科学基金。

3.博士后如需申请南开大学一卡通,由博士后本人写明申请原由,再请学院盖章并在人事信息系统提交预登记,申请交至博管办(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1)后按附件:联合培养博士后办理学校一卡通流程.pdf办理。


第三部分 出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需填写《南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离站考核表》,※注意:中期考核时未交中期考核表的博士后,请在出站时补齐。

2.需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参考样式详见附件。

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交所在学院,一份交校图书馆(图书馆数字资源部:津南校区图书馆2楼总服务台,022-85358363;八里台校区逸夫馆2楼总服务台 ,022-23508363),一份交学校人事处博管办。

电子版一式两份:一份发送至学校博管办邮箱:nk610@nankai.edu.cn。一份发送至学校图书馆邮箱reader@nankai.edu.cn。

3.准备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单位意见表》(或准备接收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接收函、同意录用证明等)。

4.博士后持《南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离校手续通知单》,办理有关博士后出站的相应手续。

5.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人员需在线申请项目结项,并填写打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说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使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提交项目结项申请,填写并打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均为原件)。本人签字后交学院审核,由学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出站时提交人事处博管办。同步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并联系所在学院人事秘书和学校博管办依次进行线上审核。(系统填报及电子版报告的经费余额务必与学院审核后纸质报告中的余额一致!)。

6.博士后出站前请自查管理费与专家指导费是否交齐,如有欠款,需补交。本人准备以下材料至学校博管办(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1,电话022-85358586)办理出站。博管办不接收个人邮寄办理。

出站所需材料(1-7 项请按顺序排列好,并额外复印2套,3套材料分别按顺序整理排列)

①《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中国博士后官网生成,需打印并签字)

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④《接收单位意见表》(可用劳动(聘用)合同、接收函、同意录用证明等代替)

(第2、3、4项相关内容请至官网下载: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chinapostdoctor.org.cn)

⑤《南开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

⑥《南开大学博士后离站考核表》

⑦ 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⑧《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1份胶钉版本

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均为原件)

⑩《南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离校手续通知单》



南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doc

南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doc

南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离站考核表.doc

南开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封皮.doc

博士后出站研究报告书写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