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5 浏览次数:901
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非全职教师聘任和管理工作,规范聘任程序,根据校领导意见,现就相关事宜再一次(2019年第一次通知)通知如下:
一、讲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应由学校聘任,学院应严把候选人质量关和政治关,按照相关程序和材料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聘任。
二、学院不得以学院名义自行聘任讲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三、如学院私自聘任讲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出现后果由学院承担。
四、请各学院统计目前在聘期内的学院讲座教授、兼职教授名单(填报模板参见附件),纸版签字盖章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wangjianhui@nankai.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建辉 电话:85358595
联系地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2
人事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