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1 浏览次数:277
鉴于部分教职工在办理购车、购房贷款过程中需提供本人年度/月度工资收入证明,现将办理流程规范如下。
一、模板准备
请教职工准备贷款银行提供的《收入证明模板》纸质空白模板(以下统称“模板”)。
二、开具流程
津南校区教职工:请携带模板至津南校区业务西楼415办公室开具收入证明。
八里台校区教职工:请将模板送至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19办公室,并提供联系方式。本单位负责将模板从八里台校区传递至津南校区,并在开具完成后将文件返回八里台校区,届时将有专人通知领取。
三、模板填写要求
教职工需在模板上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职称职务、工作时长等信息由本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填写,无需教职工预先填写。
四、注意事项
1.请确保所提供模板符合银行要求的格式。
2.贷款买房时,工资福利科开具的收入金额含个人应发工资+单位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补充公积金。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方式:85358076;853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