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8 浏览次数:57
一、按照国家、学校有关退休政策,人事处拟定达到退休年龄教职工名单,经审批后,于退休当月将退休通知单下达各相关单位。
二、各单位与退休教职工谈心谈话后,填写退休通知单返回人事处。
三、人事处通知教职工现场办理退休手续,并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
2.职称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3.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办理退休证);
4.一位近亲属的身份证号码。
四、人事处发放退休证和荣休纪念卡。
注意:1.请在现场办理退休手续前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2.如退休教职工来南开大学工作之前,在外省市有企业工作经历,或2014年10月之后在外省市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请将在外省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提前转移至天津市。具体办理方法为:微信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登录-天津-人社办事-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线下咨询办理请到南开社保分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咨询电话:27686925/27686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