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8 浏览次数:32
一、按照国家、学校相关退休政策,人事处于每月月初审阅次月达到退休年龄教职工档案,拟定达到退休年龄教职工名单,经校领导审批通过后,于退休当月中旬将退休通知单下达各相关单位。
二、各单位与退休教职工谈心谈话后,填写退休通知单返回人事处。
三、人事处按照天津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要求准备办理退休手续相关材料并请退休教职工本人审核签字,教职工本人现场签字时须提供: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
2.职称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3.一寸照片一张(办理退休证);
4.需准备联系亲属的身份证号码。
注意:1.请及时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2.若退休教职工来南开大学工作之前在外省市有企业工作经历或者2014年10月之后在外省市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请将在外省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转移至天津。
四、人事处发放退休证和荣休纪念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