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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培养、联合培养博士后进出站要求与流程

发布时间:2019-11-28 浏览次数:13055

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博士后是南开大学各科研流动站与工作站、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委托单位合作,联合或委托招收培养博士后,经费由工作站和委托单位资助。

委托培养: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无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委托南开大学进行博士后培养,申请人条件与南开大学自主招收博士后相同,其中高校、科研院所需缴纳管理费1万元/年,导师指导费0.5万元/年起;企业需缴纳管理费1.5万元/年,导师指导费0.5万元/年起。

联合培养:工作站与我校博士后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工作站应承担人事管理主体责任,流动站负责学术指导,并需缴纳管理费1.5万元/年,导师指导费0.5万元/年起。

部分学院(单位)会额外收取管理费,详细请咨询博士后流动站所在单位。

第一部分

进站准备

博士后本人自主联系学院、导师,在导师、学院允许进站的前提下,进入中国博士后官网选择相应身份填写入站申请。


进站所需材料

1. 博士后申请表

2.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先至 408 盖章,再上传博士后官网)

3.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联合培养还需填写工作站的相关表格)

4. 专家推荐信 2 份

5.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保证清晰)

6. 博士毕业证复印件

7. 博士学位证复印件

(1-7 项请按顺序排列好,并额外复印两份)

8.委托单位或联合单位出具的博士后政审材料原件一份。

9.缴费信息:

 南开大学帐号

 全称:南开大学

 帐号:120066032010149600156

 汇入地点:天津市

 汇入行:交通银行南开大学支行

 转账时请备注:博士后+入站人员姓名。

 如需报销请以单位名义转账,转账后发送邮件至nk610@nankai.edu.cn告知,邮件内容注明博士后姓名、发票抬头、单位税号、发票邮寄地址等信息。

10.培养协议一式两份。如需协议模板请发邮件至nk610@nankai.edu.cn说明情况,在学校协议模板上,博士后本人与学院约定工作任务。

博士后本人持上述材料至博管办(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08)办理入站。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入校的,需将材料一并交至学院统一办理,博管办不直接接受个人邮寄或他人转交。


第二部分

在站管理

1.委托培养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基金经费发放至学院,相关报销请在学院完成。

2.联合培养博士后由工作站协助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

3.委托培养、联合培养博士后如需申请南开大学一卡通,由博士后本人写明申请原由,再请学院盖章并在人事信息系统提交预登记,申请交至博管办(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08)后,在学校协议基础上,博士后本人与学院约定工作任务。按附件:委托培养、联合培养博士后办理学校一卡通流程.pdf办理。


第三部分

出站准备

1.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需填写《南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离站考核表》

2.需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提交一式四份。参考样式在南开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网站上下载,《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份交学院,一份交校图书馆,二份交人事处。博士后将《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及电子版交图书馆数字资源部(办公地点新图书馆505室 联系电话23509442)

3.取得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接收函

4.博士后持《南开大学博士后离校手续通知单》,办理有关博士后出站的相应手续

※注意:未交中期考核表的博士后,请在出站时补齐。


出站所需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5.南开大学博士后离站考核表

6.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正式接收函

7.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1-7 项请按顺序排列好,并额外复印两份)

博士后本人持上述材料至博管办(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08)办理出站。。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入校的,需将材料一并交至学院统一办理,博管办不直接接受个人邮寄或他人转交。


南开大学博士后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doc

南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离站考核表.doc

南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