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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申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1838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21年申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材料的工作已经开始,请将你单位截止到20218月底以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单汇总,并填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单位汇总)及《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个人填写),于323日之前将两份表格纸质版及《名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已领过证书的人员请勿再次申报。

2)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是指在教育部门工作的年限,此前在其它单位工作的年限不计在内。

联系人:杨丽新     联系电话:85358163

邮箱:rsczjk@nankai.edu.cn

 

附件1: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xls

附件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doc

 

          人事处

                                      202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