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7 浏览次数:4410
2022年博士后科学基金及出国(境)交流项目一览表 | ||||||
项目 | 频次 | 2022年基金、项目申请条件 | 资助标准 | 备注 | ||
博士后科学基金 | 面上资助 | 一年两次,2022年申报时间为2月1日至3月31日,7月1日至8月31日。 | 1.在站博士后入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限获资助一次; 2.项目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前瞻性,本人承担,非涉密; 3.入选各种境外交流计划回国后,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设站单位开具证明后可申请。 | 1.自然科学一等12万,2等8万; 2.社会科学一等8万,2等5万。 | 1.博新计划、站前、站中资助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2.同时符合条件的,面上与站前、面上与站中、博新与面上、博新与站前、博新与站中可同时申报,要注意申报材料各有侧重; 3.博新计划要依靠高水平导师和大平台申报,获得博新计划的博士后在待遇、福利、留任等各方面优先考虑。 | |
特别资助 |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 一年一次,2022年申报时间为1月25日至2月28日。 | 1.1990.1.1以后出生; 2.拟入站: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2022年应届博士优先;新入站:2021年3月1日以后入站且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博士学位; 3.规定的部分自然科学方向,非涉密; 4.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籍博士、外籍博士、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的人员不可申报。 | 两年共资助63万元,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每年20万与学校薪酬累加),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 ||
站前 | 一年一次,2022年申报时间为2月1日至3月31日。 | 1.1986.3.31以后出生; 2.拟入站: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2022年应届博士优先;新入站:2021年12月1日以后入站以内且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博士学位; 3.规定的理工科研究方向,非涉密; | 18万 | |||
站中 | 一年一次,2022年申报时间为2月1日至3月31日。 | 1.2021年12月1日以前入站; 2.项目有学术价值和创新性,非涉密; 3.推荐在站人数的1/20; 4.获得项目、资助、称号的优先推荐; 5.入选各种境外交流计划回国后,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设站单位开具证明后可申请。 | 1.自然科学18万;2.社会科学15万。 | |||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 一年一次,2022年申报时间为1月1日至5月31日。 | 1.在站两年以上或出站5年以内的博士后,获资助者优先; 2.是专著唯一作者;自然科学领域;字数不低于15万字;书稿必须完成方可申请。 | 每部专著平均8万 | |||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 2022年2月10日至9月30日网上分两批申报,5月、10月分批次公布。 | 1.不超过35周岁; 2.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留学回国博士; 3.毕业学校世界排名前100或所属学科全球排名前100、“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 4.在站博士后进站时间不满6个月。 | 全国博管办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资助两年,与学校工资累加。 | 1.天津市作为该项目试点单位,学校排名及学科排名放宽至世界前150名;2.博新计划与各类国(境)外交流项目不可兼得;3.除学术交流项目外,各类国(境)外交流项目之间不可兼得;4.派出期间不得申请学术交流项目。 | |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 2022年2月10日至4月15日网上申报,5月下旬公布。 | 1.不超过35周岁; 2.在站博士后或2022年应届博士; 3.自主联系国外高校、机构并获邀请(排名前100名高校或一流机构、企业); 4.派出不少于12月,在国内派出单位工作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不少于24个月。 | 全国博管办资助派出人员30万元,派出单位根据派出人员在国内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配套。 | |||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 2022年2月10日至9月30日网上申报,10月公布结果。 | 1.在站博士后人员; 2.国际学术会议须有影响力; 3.作为论文第一作者已向会议投稿,并获论文宣读通知。 | 每人2万元 | |||
香江学者计划 | 2022年2月10日至4月15日网上申报,终审结果7月公布。 | 1.不超过35周岁; 2.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毕业3年以内的在站博士后、在职教师; 3.全职在港工作2年,相关专业领域。 | 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 |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2022年2月10日至4月15日网上申报,终审结果7月公布。 | 1.不超过35周岁; 2.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毕业3年以内的在站博士后、在职教师; 3.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相关专业领域。 | 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元 |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网上申报,7月公布。 | 1.不超过35周岁; 2.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毕业3年以内的在站博士后、在职教师; 3.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 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