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9 浏览次数:1626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申请工作通知发布如下:
一、选派计划
选派类别及期限: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均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选拔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优秀青年教师,提出申请时应入校工作满2年以上,且近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2.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 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留学基金委对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适当放宽了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具体外语合格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7,申请材料清单请仔细对照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8。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准备外方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一)。
2.各学院结合2023度派出计划汇总申请,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并填写《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附件二)。
3.各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三位专家根据《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三,需三位专家签字)逐项打分并形成专家组意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报名统计表》(附件四)。
4.各学院各单位请于9月8日(周五)前通过OA系统将附件一、附件二(盖章扫描件)、附件三(盖章扫描件)、附件四报送至人事处。
5.申请人于9月10日-25日通过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自行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人:刘小慧 樊华
联系电话:85358620
地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4
附件二 南开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学院填写).docx
人事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