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9 浏览次数:1524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整体安排,现将评聘工作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报名单位
专任教师向教师系列各学科评审分委员会等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人员向所在系列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提供申报材料清单及申报材料说明详见附件二。
三、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具体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请见附件三,其中部分程序的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微调,人事处届时将另行通知。
各系列报名时间为12月10日–12月17日。审核申报情况合格后,各单位需将报名人员名单及业务清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于2025年1月2日–3日提交至人事处,其中报名情况报告及汇总表电子版请通过OA系统报送人事处。
四、审核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填写《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对存在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禁行行为的,采取“一票否决”,不得接受其报名申请。
2.请各接受报名单位按照《南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南发字〔2024〕156号)和各系列职务评聘条件严格审核申报人的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不得接受其报名申请。
3.各接受报名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人的申报次数。申报次数以申报人通过所在学科(学院)或系列牵头单位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公示等程序,由所在学科(学院)或系列牵头单位推荐报送至人事处为统计依据。
4.申报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各接受报名单位须组织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有虚假情况,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教师系列教学科研并重型申报人填写《教师系列个人申请表》中“教学工作情况”,需要先到所在学院(单位)教学管理科室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再到教务部教学管理科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6.教师系列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智库研究类)和科研为主型(成果转化类)申报人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学院(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教学为主型报教务部、科研为主型(智库研究类)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科研为主型(成果转化类)报科学技术研究部。上述部门分别复核申报人报名资格、汇总报名材料,并进行报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五、其他要求
1.专任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核按照《南开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的规定》(南发字〔2021〕134号)、《南开大学教师系列科研为主型(智库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的规定(试行)》(南发字〔2024〕157号)及《南开大学教师系列科研为主型(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的规定(试行)》(南发字〔2024〕158号)执行;工程技术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按照《南开大学工程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的规定》(南发字〔2021〕132号)执行;实验技术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按照《南开大学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的规定》(南发字〔2021〕133号)执行。
2.申报人担任(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等学生工作经历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材料,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的工作经历由校团委出具证明材料,参加支教、扶贫、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由相关工作牵头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社团活动的经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指导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指导学生参加南开大学“校长杯”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师生同行”社会实践项目,并推动项目顺利结项;指导本科生参加南开大学本科生创新科研计划项目并获得正式立项;担任一年以上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并且在指导期间社团未发生过重大问题。申报人指导学生开展其他课外活动的,可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参照上述指导学生活动的级别和工作量进行认定。
3.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按照谁申报职称晋升,谁提前申请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依据教务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可以等同于一般项目用于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
5.对于在国际期刊上发表文章的时间认定,既能以纸质版正式公开发表的时间为准,也能以在线电子版发表时间为准。如采用在线电子版发表时间,则要求所提供的电子版文章中必须有明确的Available online时间和DOI号。该文章一旦在本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使用,申报人在申请晋升更高一级职务时不得再次使用。
6.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报名期间,凡是在职的教职工均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申报,但是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退休的人员其评审程序自动终止。
7.请教师系列各接受报名单位在报送本年度评审结果时单独写明破除“五唯”方面的经验做法。
人事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