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6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的函》(留金欧〔2024〕104)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申请工作通知发布如下:
一、选派方式
本计划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本次个人申报工作仅针对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并立项成功的项目。
二、选派计划、资助重点、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三年累计可选派10人。
2、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4、选拔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4)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5、成功通过评审的选派人员将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规定的申请条件。
2、类别要求
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相关单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3)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内高校在职教师。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4)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已获国内用人单位录用。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3、申请学费资助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或对象国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4、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5、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无条件正式邀请信。
四、申请及选拔程序
选派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项目单位选拔、人事处和研究生院审核评定、学校推荐三个工作步骤,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申报人选。
(一)访学类申请人
1. 申请人自行联系准备外方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填写《南开大学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出国交流申请表》(附件1)并向项目单位提出申请。
2. 各学院结合2025年度派出计划汇总申请,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填写《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附件2)。
3. 各学院审核后于2025年3月10日前通过OA系统将附件1、附件2(盖章扫描件)报送至人事处。
4. 经学校审核批准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3月10日0时-21日14时自行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访学类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72)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纸质版至人事处审核。
(二)研究生类申请人
1.申请人自行联系准备外方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填写《南开大学2025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申请表》(附件3),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各学院根据附件4材料清单中的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材料清单所中的材料于2025年3月1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 经学校审核批准的申请人请于相应期限内(2025年3月10日0时-21日14时)自行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打印 CSC 网上申请表(须带 CSC 学号打印),贴好照片、在最后一页申请保证处签字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访学类申请人部分)
附件1 南开大学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出国交流申请表.docx
附件2 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docx
(研究生类申请人部分)
附件4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研究生类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联系人:刘小慧(人事处) 宫旭(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2-85358620 022-85358024
人事处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