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6 浏览次数:11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规定:合同(协议)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出站手续或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须予以退站。
为规范博士后管理,现将以下3名超6年在站的博士后人员予以公告做退站处理,名单如下:
姓名 | 博士后编号 | 进站时间 | 流动站 |
杜鹏 | 203986 | 2018年1月15日 | 工商管理 |
高佳 | 201857 | 2017年12月13日 | 化学 |
宗伟 | 200024 | 2017年11月6日 | 生物学 |
南开大学人事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