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5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南开大学高质量发展改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有关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南开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南发字〔2022〕46号)、《南开大学岗位聘任工作指导意见(2020年9月-2025年8月)》(南党发〔2020〕78号)、《南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南党发〔2022〕3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学科及岗位特点,进一步强化分层分类考核要求,完善以高质量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稳妥实施2020年9月至2025年12月(以下简称“本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履岗业绩和效率,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参加本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且完整聘期在编在岗的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考核要求
1.专业学院和教学科研实体单位的考核由各学院各单位组织安排,机关各部门考核由机关党委组织安排,后勤各部门考核由后勤党委组织安排,各直属单位考核由直属单位党委组织安排,图书馆考核由图书馆党委组织安排。
2.各学院各单位根据《南开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南发字〔2022〕4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考核工作安排,按照考核程序稳妥有序进行考核。
3.各学院各单位在充分利用年度考核档案的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减少教职工填报负担,简便高效开展聘期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质量和效率。
4.各学院各单位以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目标任务和岗位目标责任书、本聘期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为依据,以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基础,对本单位属于考核范围内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分层分类实施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岗位聘任的重要参考。
5.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把握业绩成果“质量”水平。坚决克服“五唯”倾向,坚持多维评价,规范学术论文指标的使用,充分认可教育教学成果、科学研究成果、社会服务成果等多种形式业绩成果,如: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内业绩成果符合本学科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要求,可视作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中同等质量水平的等量学术论文;重点评价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承担科研任务的能力以及教学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能力,可综合考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成果转化、教学科研获奖等业绩。
6.南开讲席教授(两院院士除外)、杰出教授和英才教授岗位参加聘期考核,主要考察其在学科发展引领、学术团队建设、人才梯队培养、科研平台搭建、重大项目承担、标志性成果产出等方面的业绩与贡献。
7.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双肩挑”中层干部,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
8.聘期内调整工作单位的,原则上由现单位进行考核,可请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9.聘期内调整岗位的,原则上按照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的岗位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处分等调整岗位的,按照现岗位或各岗位时间分段进行考核;其他特殊情况根据所在单位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10.聘期内新入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参加此次聘期考核。
11.青年学科带头人岗位人员,其考核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不参加此次聘期考核。
12.长期离岗或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参加此次聘期考核。
13.自筹模拟绩效工资的单位也应按照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并提交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与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档次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档次。
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且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档次的,聘期考核应当确定为合格档次。
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或聘期内年度师德考核累计两次不合格的,聘期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在下一个聘期降低一个岗位类别低聘使用(且至少降低两个岗位等级)。下一个聘期的第一年度为考察期,考察期内停发模拟绩效工资,考察期满后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经履行申报审批程序后,恢复发放模拟绩效工资,否则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
1.11月25日-12月7日,各专业学院、教学科研实体单位、各有关党委组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聘期考核细则并完成相关公示工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上述材料,连同聘期考核细则说明(须明确对照本单位本聘期各级各类岗位目标任务,重点说明按照破“五唯”要求调整的具体内容,同时确保聘期岗位目标任务质量符合本聘期岗位聘任文件有关规定)。通过OA系统外部协同报送人事处,报送材料须明确公示时间和公示结果。
2.12月24日-1月9日,各学院各单位进行聘期考核工作,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工作业绩与岗位任务目标进行比对、评价与分析。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照所在单位要求填报材料,各单位可参考《南开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自评表(样表)》(附件1)和《南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自评表(样表)》(附件2),结合自身需要进行调整修改,并汇总专任教师岗位业绩情况填写《南开大学XX单位专任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
3.1月12日-1月16日,将聘期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形成考核结果。其中,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附件4)告知被考核人员,由本人签署意见。
4.1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在人力资源系统“岗位聘任”模块中提交聘期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要求聘期考核结果在系统里准确填写、不留空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须按要求逐一填写原因。
(2)通过OA系统外部协同提交聘期考核总体情况报告并明确公示时间和公示结果、本单位所有考核人员聘期考核自评表、《南开大学XX单位专任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其中有四个分表)。
(3)通过OA系统外部协同提交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的情况说明,并按规定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4)提交《南开大学聘期考核登记表》纸质版,该表可从系统直接生成、下载,打印纸质版后签字盖章,交人事处归入个人档案。
上述部分程序的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微调,人事处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高端人才岗位聘期考核:85358595
2.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85358620
3.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85358178
附件1.南开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自评表(样表).docx
附件2.南开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自评表(样表).docx
附件3.南开大学XX单位专任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