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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3 浏览次数:62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申请工作通知发布如下,本次个人申报工作仅针对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并立项成功的项目

一、人员选拔与录取办法

1本项目依托各项目单位获批项目进行人员选派。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2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科研项目资助出国留学。

3、项目单位根据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及本单位制定的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

4、人员申报及申报受理时间为:第一批20263100时至2114时;第二批2026910时至1114时。

5、项目单位应从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对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6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项目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是否录取。

7录取结果将20266月底前及11月底前公布。留学人员可登录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寄送纸质录取文件。

、人选基本条件

1、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8)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无条件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3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4各选派类别要求: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1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571日至20266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11日以后出生)。

2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相关单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3)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内高校在职教师。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4)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已获国内用人单位录用。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1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1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5本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申请程序

选派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项目单位拔、人事处和研究生院审核评定、学校公示及推荐三个工作步骤,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申报人选。

(一)访学类申请人

1. 申请人自行联系准备外方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填写《南开大学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出国交流申请表》(附件1并向项目单位提出申请。

2. 各学院结合2026年度派出计划汇总申请,按照《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填写《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附件2)。

3. 各学院审核后于2026310日前第一批202691日前第二批通过OA系统将附件1、附件2盖章扫描件报送至人事处。

4. 经学校审核批准的申请人请于20263100-2114第一批2026910-1114第二批自行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访学类申请材料及说明(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87)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至人事处审核留存

研究生申请人

1.申请人自行联系准备外方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填写《南开大学2026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申请表》(附件3),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2.培养单位根据附件4材料清单中的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材料清单中的材料于202631017(第一批)、20269117(第二批)报送至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07或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14(研究生院培养办)

3. 经学校审核批准的申请人请于相应期限内(第一批20263100-2114第二批2026910-1114)自行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632217点前(第一批)、202691217点前(第二批)打印 CSC 网上申请表(须带 CSC 学号打印),贴好照片、在最后一页申请保证处签字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访学类申请人部分

附件1 南开大学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出国交流申请表.docx

附件2 南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docx

研究生类申请人部分

附件3 南开大学2026年在学研究生公派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 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研究生类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联系人:刘小慧人事处 王雅迪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2-85358620      022-23499530

 

 

人事处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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