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3 浏览次数:91
各相关学科、系列牵头单位:
根据我校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校外同行专家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内同行专家评审工作安排
1.校外同行专家评审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人事处将评审材料提交第三方机构,由第三方机构联系相对应学科专家进行评审,过程严格保密。
2.校外同行专家评审在参考教学、科研、获奖及校内外社会服务等各项业务成果基础上,重点对申请人所提供的代表性成果进行评审。请晋升候选人(送审人员)填写相对应的《南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审送审表(2025年度)》(详见链接https://rsc.nankai.edu.cn/2026/0331/c14468a591788/page.htm),连同3项代表性成果,一并打包(压缩包大小限制一般为50M,最多不得超过150M)提交至各学科或系列牵头单位。
材料命名规则如下:
(1)送审表命名:“申报人姓名-南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审送审表”;
(2)代表性成果命名:“申报人姓名-代表性成果1”“申报人姓名-代表性成果2”“申报人姓名-代表性成果3”;
(3)候选人压缩包命名:“单位-申报人姓名-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材料”。
3.送审人员所提交的《南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审送审表》中,所有业绩成果的取得时间均应为任现职以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及主持科研项目等部分请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及示例填写。
4.代表性成果要求
(1)送审人员提交的3项代表性成果应与提交教授会议审议的代表性成果保持一致。
(2)代表性成果一般应为PDF格式。
(3)教学科研并重型申报人提交的3项代表性成果中教育教学成果一般不超过1项;科研为主型申报人提交的代表性成果应以科学研究成果为主;教学为主型申报人提交的3项代表性成果中应包括2项教育教学成果和1项科学研究成果。
5.请各学科或系列牵头单位于4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送审人员的外审材料审核,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zjk@nankai.edu.cn。
二、海外同行专家评审工作安排
1.教师系列中进行海外评审的部分学科,应将正高级职务申请人的材料送至2位海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2.海外同行专家评审工作由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负责联系专家,被评审人的材料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评审人。专家信息及评审结果对被评审人严格保密。
3.海外评审学校要求
海外院校的选择可参考USNews、Q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原则上应为排名300以内院校。
4.海外评审材料要求
海外评审材料内容包括3项代表性成果及《南开大学海外同行专家评审表》(详见附件),代表性成果应为英文,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填写内容应详实准确。另外,申请人另附PDF格式的个人英文业绩情况,内容包括教学、科研、获奖及校内外社会服务情况。各单位对送审材料统一整理。海外专家签名可以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海外评审的结果以《南开大学海外同行专家评审表》为准。
5.各单位请于4月22日前完成海外同行专家评审,将《南开大学海外同行专家评审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人事处。
三、评审费用
国内同行专家评审费由学校统一支付,不需要送审人员个人交纳。
四、注意事项
所有提交材料均应真实、准确、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情况,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五、联系方式
电话:85358620
邮箱:rsczjk@nankai.edu.cn
人事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