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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科修订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30 浏览次数:412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弘扬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坚决破除“五唯”倾向,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进一步完善以学科为分类评价基本单元、以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为核心的多维评价体系,使各学科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满足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等人才引育全链条评价需要,根据《南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南发字〔2024〕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各学科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1.强化质量导向。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应能集中反映本学科领域的顶尖业绩成果,各学科原则上应在现行目录数量范围内进行修订强化质量导向,聚焦学科特色和学术前沿,科学界定高质量业绩成果纳入范围与分级标准。

2.支撑学科交叉。服务“新文科”“新工科”“新医科”建设需要,优化适应学科交叉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突出交研究卡脖子”战略急需领域等的成果价值,强化对新学科增长点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

3.保持政策连贯。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对于高质量业绩成果级别,原则上既可按照申请晋升当年所执行的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也可沿用业绩取得当年所执行的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学校批准后可按学科规定执行。

二、修订要点

1.规范论文指标使用。规范学术论文指标的使用,论文引用情况、期刊影响因子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不以SCI、S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已停止更新‌,请各学科在修订目录时综合考虑期刊的学术声誉,以评价研究本身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为核心,关注预警期刊信息,引导教职工审慎选择真正体现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成果发表平台。立足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对国内和国外的期刊、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论文、报告要同等对待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和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

2.把关部分特色业绩标准。各学科特色业绩成果目录的学术水平或服务贡献应与同级别高质量学术论文目录对等、平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已明确部分成果形式的纳入范围,详见《部分特色业绩参考》。各学科应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在参照《部分特色业绩参考》基础上修订本学科部分特色业绩成果目录。原则上一类特色业绩须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二类特色业绩须达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先水平。

3.明确署名要求和成果分配。根据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学校一般认可理学科申请人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人文社科类学科申请人在国际期刊上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以及在国内期刊上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申请人取得的其他形式的业绩成果如无特殊说明,均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学校批准后可按学科规定执行。并列第一作者和并列通讯作者的文章如何计算篇数由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则进行认定,并考虑多位作者间的分配情形。

4.增项论证要求。对于适应新时代学科发展变化,确需新纳入目录的业绩成果,或拟提升业绩成果在目录中级别的,所在学科须选取至少两所学科发展水平不低于本学科的国内外同类顶尖院校,对比分析拟调整的高质量业绩成果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对调整必要性、分区分级、学术引用与影响、同行评价、社会声誉、发表或获取难度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论证报告中对于一类、二类业绩成果的新增或提级应做到“一项一分析”。

三、修订程序

1.各学科应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初步修订方案。

2.各学院召开教授会议审议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初步修订方案,参加会议的教授数不得少于全体教授数的三分之二,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参加会议全体教授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提交各学院(学科)学术分委员会审议。

3.各学院(学科)学术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修订方案,参加会议的委员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数的三分之二,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参加会议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4.各学科牵头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确定本学科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修订方案。

5.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修订方案应在学院(学科)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6.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各学科汇报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修订方案,并予以审议。

7.各学科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修订方案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科牵头单位于2026年9月18日前通过OA报送以下材料:

1.修订报告。报告须明确修订程序、公示时间和公示结果等。如涉及增项论证,请将论证报告和对标单位现行目录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2.本学科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修订方案。请按示例填写《XX学科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含3个分表),其中期刊名称须规范填写全称。

3.修订对比情况。请填写《XX学科高质量业绩成果目录修订情况》,说明相比现行目录的修订情况。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85358163 85358620

 

                                  人事处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