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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02 浏览次数:1407


进一步完善我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建设一支灵活高效的管理干部队伍,全面提升管理工作水平,以适应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此评审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公布此评审办法。

 一、指导思想

南开大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开放、竞争、激励”的选拔机制,不断提升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管理队伍建设,服务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以适应学校创建“南开品格、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形式,申报人员向人事处进行报名。

 2.学院(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学院(单位)须对申报人的任职基本条件、思想政治表现、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指标设置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岗位设置的比例要求,结合申报情况,制定本年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晋升指标方案。

 4.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高级)评审

申请人向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高级)进行述职和答辩。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高级)对申请人的述职和答辩内容进行综合评议,结合申请人各方面的条件和工作表现,采取无记名方式对每位申请人进行打分,汇总以后根据分数对申请人进行排名,所有申请人按照此排名向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推荐。

 5.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研究员职务申请人,由党委组织部向评审委员会介绍申请人前三年的绩效考核情况;副研究员职务申请人,由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评审委员会介绍申请人主要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

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排名顺序、考核评价或单位汇报等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确定晋升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参会委员的半数方为有效。

 6.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南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全面审议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前期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

 7.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校党委常委会全面考察晋升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工作业绩以及各方面的表现,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最终确定拟评聘人选。

 8.公示

学校对拟评聘人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纪委监察室监督

召开评审会议时邀请纪委、监察室派出代表全程参加,监督整个评审程序。

 四、申请人述职和答辩要求

按照评审程序要求,申报人须向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高级)进行述职和答辩。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人自我介绍;

2.任现职以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述职重点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中申请人在党政管理岗位上做出的突出业绩。

申请人需以PPT展示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述职汇报,并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